• 使用條款
  • 隱私權政策

使用條款

一、會員須知與使用條款

  1. (1) 巴比樂視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係依據本使用條款提供Renta!亂搭(https://tw.myrenta.com)及APP之各項服務 (以下簡稱「本服務」)。本使用條款構成會員與本公司就使用本服務所同意的全部內容。會員完成本服務之會員註冊手續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之所有內容。
  2. (2) 本公司有權於隨時修改或變更本使用條款之內容,修改後的使用條款一經公告即生效,本公司不需另外個別通知各會員。建議會員隨時注意本使用條款之修改或變更。會員於本公司修改或變更本使用條款內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時,視為會員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或變更。
  3. (3) 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者,必須取得法定代理人(例如:父母、監護人)之同意,始得註冊成為本服務之會員;未滿七歲者,則須由法定代理人(例如:父母、監護人)代為註冊申請成為本服務之會員。未滿二十歲之會員,應於會員的法定代理人(例如:父母、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使用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為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當未滿二十歲之會員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會員的法定代理人(例如:父母、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之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
  4. (4) 若會員不同意本公司前述的使用條款修訂或變更方式,或不接受本使用條款的其他任一約定,會員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並以書面通知本公司。
  5. (5) 如會員使用之每項本服務有個別規約,會員應根據個別規約的條款使用各項服務。如個別規約與本使用條款規定的內容不一致時,個別規約之效力優先。
  6. (6) 本服務網站依據臺灣網站分級推廣規定處理。
  7. (7) 經由Tappay進行本服務儲值之金額,已存入永豐商業銀行開立之價金保管專戶,專款專用;所稱專用,係指供發行人履行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務義務使用。

二、註冊會員

(一)於會員同意使用本服務之事項

  1. 會員須提供會員本人真實、正確、最新的資料,且無重覆註冊登錄等情事。
  2. 會員須即時保持並更新會員個人資料,確保其真實及正確性,以獲取最佳之服務。
  3. 若會員提供任何錯誤或不實的資料、或未按指示提供資料、或欠缺必要之資料時,本公司有權不經事先通知,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帳號,並拒絕會員使用全部或部分之服務。
  4. 因本服務可能具有未滿十八歲不得閱讀之限制級書籍或刊物內容,為促進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保障其相關權益,會員瞭解各別書籍或刊物均應依「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管理辦法」之分類標準標示分級。會員於本服務網站之提示視窗勾選確認符合年齡限制後,視為會員已閱讀並確認本服務網站分級閱讀之設定,及擔保其年齡已符合相關法令對使用本級別之服務的年齡要求,本公司不負另行核對確認年齡之義務。
  5. 完成本服務的註冊程序之後,會員將取得一個特定之密碼及會員帳號。會員須自行負責嚴格管理密碼及帳號之機密安全,以免遭不當使用。任何依照規定方法輸入會員帳號及密碼與登入資料一致時,無論是否由會員本人親自輸入,均視為會員本人所使用。利用該密碼及帳號所進行的一切行動,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
  6. 會員的密碼或帳號遭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會員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7. 會員的帳號、密碼及會員所屬權益均僅供會員個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出租他人、與他人合用或使第三人繼受或繼承。
  8. 帳號及密碼遭盜用、不當使用或其他本公司無法辯識是否為會員本人親自使用之情況時,本公司對此所致之任何損害,概不負責。
  9. 會員同意本公司為維護交易安全之考量,得因任何理由,或違反本使用條款的明文規定及精神,逕行暫停或終止會員的密碼、帳號(或其任何部分)或本服務之使用,並將本服務內任何「會員內容」加以移除,並通知會員。此外,本公司亦對會員或任何第三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會員義務及應遵守之規範

  1. 會員須妥善保管帳號、網路密碼及個人資料,不將任何個人資料、網路密碼等資訊提供給任何人。會員使用完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功能後,必須立即須登出帳戶,若會員與他人共享電腦或使用公共電腦,除應登出帳戶外,並須關閉瀏覽器視窗。
  2. 會員同意並承諾使用本服務時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若係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除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外,亦須遵守所屬國家及地域之法令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會員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1. (1) 公布、刊載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2) 侵害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3) 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4.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5)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6. (6) 對本服務其他用戶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7. (7)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8. (8)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本公司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或刊載、傳輸、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法令之資料 。
    9. (9)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3. 如經查證有前項不法行為者,本公司得逕行刪除相關檔案內容、終止會員帳號及本服務之使用,會員不得異議,該會員並須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如因此致他人受有損害者,該會員須自負其法律責任,概與本公司無關。

三、著作權

  1. (一)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影像、數據資料、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著作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及受法律而保護(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有技術等)。任何人不得逕自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翻譯、編輯、散布、發行、公開發表、轉載、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若會員欲引用或轉載前述軟體、程式或網站上任何內容,必須依法取得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的事前書面同意。如有違反,會員應對本公司負一切損害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用等)。
  2. (二)本使用條款所授予會員的權利只限於本服務的使用權,並不包括本公司的任何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及其授權人保留對本服務的任何智慧財產權,會員不因使用本服務而取得任何權利。一切本公司沒有在本使用條款中明確授予會員的權利,均由本公司保留,視為未授權。

四、電子內容之使用

  1. (一)本服務所提供之內容僅用於個人非商業性用途,不可共用、販賣或讓渡,若違反,本公司並有權取消相關內容的瀏覽。會員雖有權瀏覽、使用及下載電子內容,但並不具有該電子內容的所有權。
  2. (二)會員可於所選擇之租期內於本服務APP離線閱讀電子內容,租期結束將自動刪除。離線閱讀之電子內容僅可依本公司許可使用,不可用於販賣及讓渡之用途。

五、外部連結聲明

會員透過本服務以超連結方式向外連結之網站及其內容物的著作權,均屬原網站建構者、維護單位或著作權利人所有,本公司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本公司亦不擔保會員透過本服務網站以超連結方式向外連結至其他網站所為之任何商業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購物或其他交易等),前揭商業行為所生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概由會員自行承擔相關風險及責任。

六、會員上載檔案規範及聲明

  1. (一)會員透過本服務進行公開發表、張貼、上載檔案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予本公司的資訊、資料、文字、軟體、音樂、音訊、照片、圖形、視訊、信息或其他資料,於會員張貼、上載或提供該檔案時,視為會員擔保其擁有該著作之合法著作財產權,且無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權利(包含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等情事,並同意無償授權本服務進行本服務使用之所有相關權利(包含但不限於使用、修改、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口述、展示、改作、散布、出借、翻譯、發行、公開發表及轉載等權利)。
  2. (二)本公司不擔保會員於本服務所發表、張貼、上載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內容資訊之合法性、正確性、完整性、品質無誤及其權利之瑕疵擔保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任何內容之錯誤或遺漏以及著作財產權來源之合法性)會員經由本服務張貼、發送電子郵件或傳送而造成對第三人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或侵權行為,均由會員自行承擔一切責任,概與本公司無關。
  3. (三)會員於本服務公開張貼或上載檔案皆須依本服務說明及指定檔案格式,任何不符本服務說明或指定檔案格式之檔案內容,本公司有權限制張貼內容之閱覽或逕行移除該檔案;如因會員於本服務網站上公開張貼、上載檔案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予本公司之任何資料有侵害本公司或其他第三人之權利(譬如上傳檔案有病毒或木馬程式等)時,會員應自行負擔法律上一切之損害賠償責任,概與本公司無關。
  4. (四)本公司得保留審核會員前揭公開張貼、上載或提供之檔案內容的權利,若經本公司審核認為有侵權、違反相關法規之疑慮、不符本服務網站之目的、該檔案經第三人檢舉其合法性或其他事由時,本公司有權限制張貼內容之閱覽或逕行移除該公開張貼、上傳或提供之檔案內容及終止會員之帳號或本服務之使用。若因而致生任何損害,會員應負一切損害賠償責任
  5. (五)會員瞭解並同意本公司僅為一網路平台提供者,無能力審核會員所提供之內容是否侵害任何第三人權利或有違反政府相關法令之情事,因此倘因此致生任何法律責任,概與本公司無關,前揭審核權利亦不代表本公司有義務事先進行會員提供內容之審核。

七、服務中斷條款

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公司有權停止、中斷提供本服務:

  1. 本服務之電子相關通信設備或進行一般性或必要之保養及施工時。
  2. 突發性發生之電子相關通信設備故障、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而致使本服務網站無法提供服務時。

八、著作權內容提供之終止

本公司得於以下情況發生時,立即終止著作權內容之提供,不需另外個別通知各會員:

  1. 無法確定提供該內容之出版社擁有相關必要之著作權。
  2. 發生與該內容相關之訴訟或有發生訴訟之虞。
  3. 提供該內容之出版社或著作權所有人要求停止提供內容

九、責任限制

  1. (一)使用本服務瀏覽之所有廣告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廣告文字與圖片之說明、展示樣品或其他銷售資訊),均由各該廣告商、產品與服務的供應商所設計與提出,本公司僅接受委託予以刊登,不對前述廣告內容負擔保責任。會員對於廣告之正確性與可信度應自行斟酌與判斷。
  2. (二)本公司對於透過本服務所提供的任何資訊、產品或服務,均僅依各該服務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本公司不就本服務所提供之速度、安全性、正確性、即時性、可靠性、完整性、可靠性、有用性、連線傳輸及儲存之品質等,承擔任何擔保責任。本公司亦不對由任何會員所上載或提供的內容負責及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3. (三)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都不需對會員因使用本服務所受的任何損失負損害賠償責任,包括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服務而引起的損失或其它直接、間接、偶然、特別或附帶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金錢上損失)。

十、終止會員

會員得隨時以移除帳號功能通知本公司終止會員資格,刪除在本公司所有之紀錄並移除帳號,惟移除帳號後,會員於本公司曾購買的書籍、點券、獲得之積分皆不能再度使用,且無法再查詢相關紀錄。

十一、暫停會員資格

會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於即刻暫停其會員資格,不需另外個別通知該會員:

  1. 延遲支付或拒絕支付服務價金。
  2. 帳號或所使用之信用卡及其他儲值方式有被盜用之可能性。
  3. 違反使用條款。
  4. 連續5年未使用本服務所提供的服務。

十二、隱私權政策

關於會員的註冊以及其他特定資料依本公司「隱私權政策」受到保護與規範。

十三、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使用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與本使用條款有關的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隱私權政策

我們巴比樂視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apyless Taiwan Co., Ltd(下稱「本公司」),經您同意後告知以下事項,並特向您說明本公司之隱私權保護承諾:

一、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1. (一)為提昇服務品質及加強個人化服務,本公司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在於各項會員相關服務與管理、履行訂單、出版品管理、儲值、行銷、服務、網路廣告及統計調查與分析等運用。
  2. (二)為保障您的權益,當您使用信用卡在合於前述目的以下列個人資料蒐集方式進行蒐集時,我們會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與第三方機構進行資訊安全身分檢核,以落實交易安全政策,防止您的信用卡遭到他人利用或利益損失。

二、個人資料蒐集方式

本公司將透過下列方式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1. 註冊會員/會員專區管理。
  2. 儲值服務/集點服務。
  3. 簡訊登錄。
  4. 網路活動/網路廣告
  5. 會員服務中心/顧客意見處理
  6. 裝置資訊:本公司會蒐集您裝置 (例如電腦、手機、平板電腦等) 中的某些資料(例如照片和聯絡人)。
  7. 其他來源:本公司從其他使用者、第三方及關係企業收到與您相關的資訊時會加以蒐集。

三、個人資料蒐集類型

經由上述資料蒐集方式,本公司可能會蒐集到您的個人資料包括:

  1. 屬於辨識個人者: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職稱、通訊或戶籍地址、住家或辦公室電話號碼、行動電話、即時通帳號、網路平臺申請之帳號、相片、電子郵件地址、電子簽章、憑證(卡)序號、提供網路身分認證或申辦查詢服務之紀錄、網際網路協定IP位址、Cookie、定位資訊及其他任何可辨識資料本人者等。
  2. 屬於辨識財務者:包括但不限於金融機構帳戶之號碼與姓名、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個人之其他號碼或帳戶等。
  3. 屬於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包括但不限於身分證統一編號、統一證號、稅籍編號、證照號碼、護照號碼等。
  4. 屬於個人描述者:包括但不限於國籍、年齡、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等。

四、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一)期間: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係指依照蒐集之特定目的、相關法令(例如:臺灣民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等)所定、因執行業務所須之必要保存期間(較法規規定期間長者)或依個別契約所定之保存年限為利用存續期間。
  2. (二)地區:日本、中華民國及下列對象所在地區。
  3. (三)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國內外關係企業及分支機構,以及其他基於前述蒐集目的有必要知悉客戶個人資料者,包括但不限於委外廠商等。
  4. (四)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5. (五)我們保證在未經您的同意下,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於與本服務無關之第三人或上述目的以外之用途。但如係為配合司法單位、行政機關依法需要之調查或使用目的時,不在此限。
  6. (六)本公司將採取適當的技術和措施,以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不會滅失或被非法使用。

五、您對個人資料之權利

  1. (一)交付本公司個人資料者,您得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限制處理。
    6. 限制自動決策。
    7. 請求刪除。但若您的個人資料處理係屬必要而依相關個資法令,該等資料不適用於刪除權之行使時,本公司可能因此無法進行作業及回覆。
    8. 資料可攜性:您可以要求我們以結構化、常用和機器可讀的格式向您提供您的個人資料。
  2. (二)您可以於「亂搭!租書網」官網,使用上述權利。當您的身分通過驗證,本公司會立即處理您提出的請求。如要求刪除個人資料,您需要完成本申請表(點擊此連結下載個人隱私資料移除申請單) 填寫後送出。
  3. (三)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可以隨時撤回您的授權同意。 例如,您可以通過點選電子郵件中取消訂閱的連結,調整您的帳戶中的通訊偏好(如果可用),或更改您的移動裝置設定(用於移動推送通知和位置資料),隨時撤回同意權。
  4. (四)您的個人資料保存期間係依據合法及服務提供需求,亦或相關法令規定。
  5. (五)本公司須保留資料以提供您所需要的訂閱服務或是之後針對該服務您後續提出客訴抱怨或意見調查,並將可提升您未來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的使用經驗。
  6. (六)如果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致本公司無法確認或辨識您的真實身分,本公司將無法配合您的隱私權主張。

六、Cookies的運用

  1. (一)Cookies是伺服端為了區別使用者的不同喜好,並提供個人化功能之服務,經由瀏覽器寫入使用者硬碟的一些簡短資訊。為了便利會員使用,本公司會使用Cookies技術,用以辨識區別使用者,以便於提供會員所需要的服務。
  2. (二)為保護您的隱私權,本公司將不會揭露從Cookie取得的資料。本公司將僅依據以下目的及情況,在您的瀏覽器中寫入並讀取Cookies :
    1. 為提供更佳、更個人化交易與各類服務,以方便您參與個人化的互動活動。
    2. 為了解使用者網頁瀏覽的習性,做為提昇服務的參考。
    3. 調查會員購買商品意願、調查或分析會員喜愛之購買產品項目、市場行銷策略研擬、提升服務品質、或是即時推薦適合商品予消費者等商業用途上。
  3. (三)如果您不接受本公司所運用的Cookie並且希望關閉Cookie,您可以透過所使用的瀏覽器更改Cookie設定。透過您瀏覽器「協助」功能,您可以了解如何調整Cookie設定。惟請注意,如您選擇不接受或阻擋本公司的Cookie,可能會導致您無法順利登入會員或無法正常使用本公司網站。

七、國際傳輸

  1. (一)本公司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傳輸到您居住國家以外的其他國家(包括但不限於日本或歐洲經濟區以外的國家)。
  2. (二)為提供我們的服務,我們如有需要將您的個人資料轉移至您居住地以外的國家或地區時,本公司將確保採取足夠的保障措施,以符合適用的隱私權法律對個人資料國際傳輸的要求。對於從歐洲經濟區的個人資料傳輸至其他國家或地區時,本公司可使用歐盟委員會批准的標準資料保護條款作為保障措施。

八、政策的變更

往後本公司將不定時修訂本隱私權政策,並在網頁上張貼告示,通知相關事項,惟本公司不會在未取得您明確同意之情況下,逕自縮減本隱私權政策賦予您的權利。本公司將會標明最後修訂日期。如本隱私權政策有重大異動,本公司會提供更明顯的通知 (例如:以電子郵件通知政策異動)。

九、準據法暨管轄法院

因本隱私權政策造成之爭訟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聯絡方式

如果您對我們的隱私保護政策有任何疑問、評論或投訴,歡迎與本公司客服人員聯絡:

客服專線:+886-2-2727-6001

客服電子郵件:support@papy.com.tw